支助對象 / 支助原則
持有中華民國國籍 ( 依護照為憑 ),大學畢業 5 年內的設計相關系所學生 ( 包括建築設計、室內設計、環境藝術、產品設計、視覺傳達設計、舞台設計及工藝設計等 ) 。獲選者依據自撰之「Alvaro Siza 學學伴」助學金申請計劃書,於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期間,需組合不同領域設計者,兩人結伴完成至少 30 天之旅行,旅行地點規劃必須以西薩的建築作品所在地為據點。
西薩的建築作品地點國家包括:
歐洲:葡萄牙、西班牙、荷蘭、德國、瑞士
亞洲:臺灣、中國、日本、南韓
南美洲:巴西、阿根廷
依義賣總金額扣除需支付成本後,所得全數投入執行本計畫,由評選委員會參考金額決定執行年數及名額。
評選委員會將由西薩大師以及學學各設計產業師資群共同組成,西薩本人將擔任榮譽主審。
申請者計劃書需附中英文版本,內容需詳細註明行程規劃、參與動機及學習目的,並附上個人作品集及學校在校成績單和老師推薦信一封以上。
投件者可單獨投件,或兩人共同投件。
獎助金一人新台幣貳拾萬元,依申請計劃書審核評定。( 包括機票、住宿及其他旅行相關費用,超額部份需自理 )